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氮肥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氮肥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分别为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和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 3-5 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化工清洁生产中心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