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和推动1,4-丁二醇生产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 1,4-丁二醇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清洁生产国际领先水平;Ⅱ级为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Ⅲ级为清洁生产国内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公司、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起草人:王迪、扈学文、李艳萍、和进伟、唐家维、孙彦平、邓建康、梁小元、张昕、徐青平、赵若楠、王武。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