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水泥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水泥协会。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 2014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