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布
根据2023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公布2023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内发改换资字[2023]993号),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需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我公司属于该办法中第八条第(三)款: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我公司自2023年9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通辽盛世淇环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及十一条的要求公布以下信息:
1、企业名称: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曹德旺
3、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河镇福安屯
4、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及用途
我公司为平板玻璃制造企业,主要原材料有硅砂、纯碱、白云石、石灰石、芒硝、碳粉、精锡;均不属于有毒有害原料。在生产过程中需用到有毒有害物质氨水及二氧化硫气体。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及用途详见表1。
表1 有毒有害原辅料名称、用量及用途一览表
5、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我公司生产废水不外排,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大气污染物中包含的有毒有害物质。根据《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如下:
一线:颗粒物浓度21.9mg/m3 ,二氧化硫132 mg/m3,氮氧化物269mg/m3。
二线:颗粒物浓度27.5mg/m3 ,二氧化硫128 mg/m3,氮氧化物271mg/m3。
6、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企业为平板玻璃制造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催化剂、离子交换性树脂。
7、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已编制《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150571-2023-01-L。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佳亮
联系电话:17648150918
咨询单位:通辽盛世淇环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振刚
联系电话:0475-6349808
公布日期:2023年9月18日